项目概况
省级(略)热线服务中心年度运行保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人员配置与要求:
总规模:(略)
二、核心岗位:
运营管理组(约8—(略)人):(略)
数据分析与考评组(约5—7人):(略)
知识库与标准组(约2—3人):(略)
培训与协调组(约3—5人):(略)
技术保障与综合组(约2—3人):(略)
三、全省核心服务与管理内容
1.全省工单的中枢处理:
接收来自交通运输部微信小程序、省级(略)热线转办、跨省转入全渠道工单转入与地市转派。
对“货车司机接诉即办”“安全隐患举报”等特定类型工单实施,进行全程跟踪、超时预警和重点督办。
2.全省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全省统一的KPI考核体系:(略)
实施常态化质量抽检:(略)
3.知识库体系的统一建设:
建立“省级统筹、市县共享、动态更新”的全省知识库。省级中心负责审核、去重、标准化各市州上报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常见问答。
4.全省培训体系建设与疑难协调:
每季度组织全省业务轮训和指导核查。建立“省级协调专班”,对于涉及多市州、职责不清、政策空白的重大疑难工单,牵头组织专题协调会,明确主办单位和解决方案,形成案例库全省共享。
5.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如配合重大活动开展专项诉求征集、参与相关法规规章的民意调研、承担应急状态下全省热线资源的统一调度指挥等。
四、服务保障
服务单位需承担:(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介质形式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备注:(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