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君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委托,拟对广安经开区(略)年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项目三标段排危除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人:(略)
5.采购代理机构:(略)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二、资金情况
1.采购预算:(略)
2.最高限价:(略)
3.资金来源:(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广安经开区(略)年地质灾害隐患整治项目三标段排危除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略)
(1)现场报名:(略)
(2)网络报名:(略)
网上报名要求:(略)
注:(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签到说明:
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略)
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签到说明:(略)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九、磋商地点:(略)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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