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合作镇全镇镇区范围内主要道路路灯维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启东市合作镇全镇镇区范围内主要道路路灯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类型:(略)
所属行业:(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提供由投标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交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略)年2月(略)日
磋商文件—启东市合作镇全镇镇区范围内主要道路路灯维护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