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略)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略)〕(略)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略)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坪山辖区内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由各单位人事干部负责受理,确认安排由各单位负责通知。
二、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略)年2月(略)日至3月6日访问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登录“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与审核系统”(简称“考试报名系统”),对照《考生须知((略)年版)》(见考试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3月6日(略):(略)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报送至所在报名点,部属、省属单位直接报送至所在考点。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及审核
1.时间:(略)
2.地点:(略)
3.咨询电话:(略)
4.递交材料:(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名涉及所有问题,以上级考点的最终文件为准。
(二)报考人员需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附件:(略)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略)年2月(略)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