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建材科技公司法律事务部(招标管理部)受安徽建工新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舒城县万佛湖旅游扶贫公路连接线工程(汤池德上高速连接线)水稳混合料采购”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人:(略)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略)
2、采购内容:(略)
3、标段划分:(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法人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类要求:(略)
3、类似业绩要求:(略)
(附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期间的发票或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水稳拌合站位置至项目中心桩号附近汤池镇郭洼村卫生室货车导航运输距离不得超过(略)公里,提供高德货车导航截图,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2)水稳拌合站设备新旧程度需在6年以内(出厂日期(略)年1月1日至今,提供设备采购发票或合同或铭牌等能证明设备出厂日期的材料。自有拌合站,提供设备采购发票;租赁拌合站,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设备采购发票或采购合同);
3)水稳拌合设备拌缸有效拌合长度不小于3.5米,生产能力不小于(略)吨/小时,水泥仓储备量不小于(略)吨,拌合站上料料仓不少于4个,需提供证明照片;
4)水稳拌合站需具备通盘打印、过磅记录机打等条件,提供相关机打材料照片;地磅具备不低于(略)吨的称重能力,提供地磅参数照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略)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1)登录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略)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略)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2、制作投标文件:(略)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略)
十、其他事项
1、公示期间,招标人针对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拌合站位置、设备型号、场站规模等,若投标人出现实际考察与投标资料不一致的情况,取消中标资格,涉及伪造资质证件、业绩及其它证明材料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纳入安徽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期限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地磅需具备接入招标人计量系统的功能(接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同意从招标人处采购不低于合同价款(略)%的建筑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沥青、水泥、钢筋及各类地材等),自建设单位首次付款起,中标人开始采购招标人建筑材料,此项约定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以达到约定金额材料价款为止。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招标人《建筑材料购销三方抵款协议》签订,原材料价格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合市场情况商定,如因招标人内部管理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无条件取消原材料置换业务并不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