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特种设备单位担任;②联合体数量
(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③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
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
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5
上述 3.2 条内容、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
该资料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予以认可);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
?同
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
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
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
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
少于
1个;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略)-(略)-(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