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底价为2,(略).(略)元(不含税),转让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整体进行转让,标的图片及标的清单仅供参考,标的数量,标的状况、型号等以现场实物为准,且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安装服务及售后服务。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如有差异,无论增减,不调整成交价格及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不得以标的清单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清单内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物拆卸及搬运,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为确保本次报废物资处置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现场勘查与方案制定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前往现场勘查待处置物资的存放环境及实际情况,需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标的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全面评估作业条件,并据此制定科学、可行的处置方案。 (2)费用承担 本次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运、运输、清理及人员设备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作业规范与保护责任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在作业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有完好物资不受损坏,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和工作秩序。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任何物资损坏,须按原价予以赔偿。 (4)现场恢复与清运 处置工作完成后,须按要求恢复现场原有环境状态,及时清运所有废弃物资及施工垃圾,并做好现场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医院环境整洁有序。 5.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