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在人员控制总量下、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详见《泉州市正骨医院(略)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一)》(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略)周岁以上、(略)周岁以下(即在(略)年3月至(略)年3月期间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附表中的要求为准),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①现役军人;②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特别提示:(略) (二)具体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 2.(略)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略)年8月(略)日;(略)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略)年8月(略)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规培条件(其中本科及硕士期间所学专业应与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略)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略)〕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略)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略)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略) 2.报考者应自行登录医院官方网站(http:(略) 3.报考人员应将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打包一同上传至报名端口中。 四、资格初审 考生可在报名次日起2天后,登录医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略)年3月(略)日(略):(略) 五、准考证下载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官网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考核或体检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若出现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或成绩,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在医院官方网站通知。 七、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其中,面试包括但不仅限于综合面试、专业测试。 2.仅采取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报名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略) 3.采取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略) 4.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资格复审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考核时间初步定于(略)年3-4月份,具体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及公布 1.报考只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合格线,其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加分成绩;报考只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合格线,其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成绩;报考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应达合格线,其综合成绩按《岗位信息表(一)》中注明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后+加分成绩。面试、笔试合格线如下: (1)面试满分为(略)分,合格线为(略)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如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略)分; (2)笔试满分为(略)分,不设合格线。 2.若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面试(或笔试)成绩相同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竞争者成绩相同,则按个人岗位相关专业的专技任职资格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专技任职资格相同的,以户籍所在地属于泉州地区的优先;仍不能确定的,由正骨医院加试一场面试或技能测试,按加试的成绩确定名次。 3.所有考核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略)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由个人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九、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略) 2.体检标准:(略)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略) (三)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考有关规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正骨医院将按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按照正骨医院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按照自动弃权处理,正骨医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所有聘用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研究生从到正骨医院正式报到之日起6个月,本科及以下人员从正骨医院正式报到之日起(略)个月,应继续接受正骨医院进一步考察。 九、薪资福利 1.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进修培训、奖惩等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二金”等社会保险。 2.报名要求 “研究生”学历岗位的卫技人员,另增加每人每年不超过(略)元的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3.报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医师岗位且完成本岗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参照第九条薪资福利第2点享受硕士学位同等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4.报名专技(神经外科医师)、专技(应急系统医师)、专技(麻醉科医师)、专技(急诊科医师)、专技(超声诊断医师)、专技(放射科诊断医师)岗位的本科学士学位低年资医师,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略)元的补助,享受期不超过3年,具体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5. 因个人原因中途离职,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须退回已享受的补助。 十、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院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3年。 2.既往因个人原因从正骨医院离职或被正骨医院辞退的,不接受报名。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批招聘岗位的报到时间,初步定于(略)年7-8月份(各岗位的具体报到时间将于确定体检名单后通知),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报到的,将安排人员递补,后果自行承担。 5.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于体检前向正骨医院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交的,正骨医院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需要从考核合格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安排递补的,在该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7.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正骨医院官方网站(http:(略) 8.本次招聘后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及安排,纳入本年度其他招聘公告。 9.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正骨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略) 泉州市正骨医院 (略)年2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