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条件
受中电建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 ”)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铝型材一批,本次采购的使用人以及合同签订是采购人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四平线路器材有限公司,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采购范围:(略)
3、采购数量:(略)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单位 |
1 | 铝型材 | 详见需求一览表 | (略) | 吨 |
4、交货时间:(略)
5、交货地点:(略)
6、质量要求:(略)
7、其它要求:(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应当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 点击左侧“CA 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开标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 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响应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采购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略)小时完成)。
(3)本项目由采购机构统一集中签到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https:(略)
六、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4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采购与采购网(http:(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接受异议单位:(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纪检监督机构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略))提出投诉。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略)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2.3.2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 |
3.2.3 | 报价要求 | 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略)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询比采购文件第一章公告中“三、响应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成立不足3年的单位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 | 全流程:(略)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
6.3 | 评审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具体详见第三章。 |
7.3 | 履约担保 | 无 |
(略) | 是否采购用电子询比采购 | ?全流程□半流程 |
(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报价清单每项必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略).1 | 采购类型 | □依法必须采购类采购 □固定资产类采购?普通类采购 |
(略).2 | 报价要求 | 1、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略) 2、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略)%。 |
(略).3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
本章以下内容不得修改,若需明确或增加内容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或增加。
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装备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略)
1.1.3采购机构:(略)
1.1.4采购项目名称:(略)
1.1.5项目地点:(略)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略)
1.2.2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略)
1.3.2交货时间:(略)
1.3.3交货地点:(略)
1.3.4质量要求:(略)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对响应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响应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响应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现场。
(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响应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安全由响应人自己负责。
1.(略)预备会
1.(略).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略).2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略).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略) 响应和偏差
1.(略).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略).2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略).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响应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略)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采购平台https:(略)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采购平台https:(略)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略)天。
3.3.2在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加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在成交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成交人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响应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1)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的,本章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方案
3.6.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响应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B)响应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B)响应人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B)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响应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5.1 开启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A)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启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分标情况和参加询比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工作纪律;
(6)主持开启:
A、请参加询比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响应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启原则:(略)
C、介绍开启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略)
D、进行开启:(略)
E、宣读完毕,请响应人授权代表确认开启记录,有异议现场举手提出;无异议则打印开启记录表,由响应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请采购人代表、宣读人及记录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审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响应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启会议结束。
(B)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响应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响应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5.3 开启异议
响应人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响应、评审以及其他与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采购平台https:(略)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响应人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响应人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响应人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函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略)
(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为规范装备集团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装备集团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略)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审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4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评审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装备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人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响应人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响应”处理:(略)
(一)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二)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三)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四)经澄清,对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五)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六)对响应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七)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八)主要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九)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响应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审价
3.2.1评审价仅作为计算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审价计算公式
评审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报价的0.5%。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响应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响应价相等时,按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两名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中国电建电建装备公司电力器材公司四平器材公司LV—(略)工程铝型材采购项目符合性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描述 |
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经澄清,对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对响应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主要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响应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响应”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物资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略)
甲方(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址:(略)
联系方式:
乙方(公司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址:(略)
联系方式:(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铝管、 铝棒、铝排购销事宜在达成一致后,同意按以下条款(续页可附后)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本采购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采购产品的基本信息、交货数量、交货期、等以专用匹配单的形式进行明确(匹配单,按照甲方确认的匹配单格式),专用匹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采购执行、结算的重要依据。
一、合同标的:(略)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理论重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本合同增值税率为 %,最终合同总金额:(略) |
注:(略)
二、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略)
(二)质量保证期限:(略)
三、履约担保
乙方按下述第5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元,担保期限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应收账款担保:(略)
2、保证金:(略)
3、保函:(略)
4、第三方担保:(略)
5、其他约定:(略)
四、交货、检验与验收
(一)交货时间:(略)
(二)交货地点:(略)
(三)乙方应于货物发出当日通知甲方对应单号、货物名称、数量、运输方式、车号、交货地点、交货条件、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送货单随车送达,作为交接依据。
(四)需要提供样品的,乙方应在样品资料上盖章,并对样品做出醒目标识,作为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资料和样品作为货物检验之参考依据。当提交的技术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五)检验人员按照《抽检管理办法》对货物进行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外观等依前述质量、技术标准约定进行抽检或全检,检验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略)
(六)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检验。(略)小时内双方需组织现场交接、过磅与检验,并签字确认。
(七)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物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物资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物资,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按(略)元/天累计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物资交接时,甲方对物资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九)在所有物资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物资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物资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如甲方验收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过磅重量误差为±3‰,以甲方的过磅重量为准;超出±3‰,以第三方公磅数为准,所需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五、质量异议与质量责任
(一)甲方进行到货检验,发现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可直接拒收货物并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二)卸货后检验不合格或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甲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因乙方怠于响应的,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视为乙方违约一次。
(四)乙方供应的货物,甲方后续未采取任何工艺和手段改变其物理与化学特性的,乙方对货物的质量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五)乙方对甲方的质量判定存在异议时,可在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其结果是产品质量责任判定的依据。如检测为不合格,乙方承担检测、物流等全部相关费用,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如检测合格,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供货存在质量问题,因甲方紧急需求而采取让步放行的,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质量赔偿,为处理质量问题所支付的差旅费、检验费、现场处理费,为避免损失扩大采取救济措施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六、包装、运输
(一)所有货物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包装应适宜吊装、转运及运输。
(二)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中最高者执行,不回收。
七、风险转移与责任承担
(一)乙方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货物漏发、错发及不合格造成的退换货风险及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全部运离现场,乙方在自行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按(略)元/天累计计算,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并承担期间的相应责任。
(五)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六)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拥有所有权或具有合法的处置权利,保证所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排他权利。任何第三方就乙方所供货物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费用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八、结算与付款
(一)本合同采用以下模式结算:
按次结算,乙方每供完一批次订单,与甲方进行一次结算。
(二)乙方完成批次产品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提供该批货已签收的单据,根据所选择的结算模式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价格按合同单价执行(产品价格(单价)以实际采购订单下达当日世铝网(https:(略)
结算重量以双方确定的重量为准,双方签署结算单。乙方根据双方签署的《结算单》,向甲方开具已结算货物的增值税发票(税率(略)%)
(三)双方采用 ?现金转账/?承兑汇票/?现金转账或承兑汇票均可 方式支付货款,按以下执行:
其他:(略)
(四)如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经乙方换货处理 符合甲方要求,则质保期从重新检验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九、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乙方不能按照约定及时足额交付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传真、电报、电传等形式将延期原因,解决方案,预计可交付时间、数量等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终止全部或部分订单,另行采购。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法定或协议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逾期交付的货物价值的5‰/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三)在无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单方面终止(或部分取消)合同供货,乙方须按未交货金额的(略)%支付甲方违约金,如乙方对甲方有应收账款或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可从应收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复检验、重复运输(退换货、装卸等),以及其它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能按期交货,逾期交货部分将按当期贷款利率(同期央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甲方违约金。同时承担因交货延迟对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六)乙方不得以货物价格上涨等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拒绝履行义务部分合同价款 (略) %的违约金。
(七)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含包装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和约定。若出现质量问题,可双方协商选择按以下方式解决:
(1)根据货物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限期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部分或全部退货的,乙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在退货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货款退还至甲方支付账户,逾期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LPR的1.5倍支付资金占用费。
(4)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或退换货3次(不区分部分退货还是全部退货)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因解除合同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溢价,工期延误损失,工程质量责任等。
(八)质保期内,因乙方货物质量给甲方造成的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延迟工期等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妥善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7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乙方供应的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略)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确定后(略)小时内开始调换合格货物。乙方调换不合格货物的行为不得影响合同约定的最终交货期。
(十一)在责任明确、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甲方可通过延迟或减少付款的方式降低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由该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略)
十二、双方联系人。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指定联系人,并出具为期一年的授权委托书。期间,指定人员通过QQ、微信、电子邮箱传输的信息均视为己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指定人员变动的,应书面告知对方。
甲方指定联系人:(略) | 乙方指定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固定电话:(略) | 固定电话: |
手机: | 手机:(略) |
QQ:(略) | QQ: |
微信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 |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成立并生效。
2、合规管理要求:(略)
3、合同附件包括:(略)
4、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5、甲乙双方确认,双方通过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快递)文件的,邮件寄出之日起3日后视为送达。双方通过该电子邮箱、手机号、QQ号、微信号、传真发送相关函件的,该函件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6、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本合同、函件、传真等)为准,必要时可参考QQ、微信信息等。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略) | 乙方: |
单位地址:(略)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企业电话: | 电话: |
开户行:(略) | 开户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签订日期:(略) | 订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