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钢筋招标采购项目(一标)-竞价采购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钢筋招标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钢筋数量:(略)
简要规格描述:(略)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良好;
(3)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材料的供货业绩(不少于4个);
(4)项目负责人:(略)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招标文件费用:(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其它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在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后报名才能下载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办理CA锁详见“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办理”。
(4)供应商注册及登录问题详见“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服务热线”。(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异议提出渠道:(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八、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新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2月(略)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