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熊耳河综合改造工程支流段、干流段、涉铁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略)
2.2.1郑州市熊耳河支流段:(略)
2.2.2郑州市熊耳河干流段:(略)
2.2.3郑州市熊耳河涉铁段:(略)
2.3编制周期:(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郑州市熊耳河涉铁段。
备注:(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1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方案设计服务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投标单位(略)年8月份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或个人权益单);
3.4信誉要求:(略)
3.5投标人需承诺(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4.1文件获取时需携带:(略)
请于(略)年3月2日至(略)年3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略)
5.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