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略)年度/(略)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件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略)〕(略) 号文规定)。
3.其他要求:
3.1.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