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EPC)
(HBYS-(略)FJ-(略))
(第一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英山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EPC)(招标编号:(略)
1.原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 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 “类似设计项目” 是指 设计单位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市政(包括:(略)
现修改为:
“类似设计项目” 是指设计单位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市政项目金额在(略)万元以上或市政项目设计费在(略)万元以上的设计业绩;(园林景观业绩或陵园业绩属于市政项目)”
“注…③所有业绩可重复计分。”
2.原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略)
附录一:(略)
现修改为:(略)
3.原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施工业绩(7分),“近五年内施工单位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5分,“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得0.5分,此项最多得7分;”
现修改为:(略)
4.本项目上传设计概算和经发改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各工程项目的报价均不可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中的价格,其中预备费不得调整。(附件一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本表由投标人自主在投标文件中择地上传。
5.就潜在投标人于(略)年3月2日上午提出疑问作以下回复,具体详见。(附件二 英山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疑问)
各位潜在投标人具体以此次更正的澄清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