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
?3.8.1提供缴费期限包含(略)年(略)月至(略)年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略)年(略)月至(略)年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8.2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8.4涉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略)□(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注:(略)
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