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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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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财政局社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公开竞争评选项目公开竞争评选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财政局社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公开竞争评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清河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
范围:(略)
((略))清河县财政局社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公开竞争评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清河县财政局社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公开竞争评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支行级及以上经营机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需提供财政部制发的有效文件或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等可以证明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的文件材料;(2)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
证》。
1.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3、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1.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1.5、公开竞争评选参加人为本次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服务项目提供的报价不低于央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1.5%)下浮(略)个基点(1.2%)。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清河县财政局社保基金银行定期存款公开竞争评选项目,1年定期存款形式。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根据公开竞争评选参加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一家成为评选成交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