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代理记账会计每年四季度要主动与报账会计对服务主体单位的往来款及超过两年的财政结转结余进行核对。
(二)代理记账会计应当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每月开展一次互检。对于代理记账核算问题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对发现支出不合理、不合规现象,代理记账会计及时向服务主体单位报告。
(三)对服务主体单位的会计档案,统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装订、保管。
(四)中标方积极配合服务主体单位财务审计及检查工作。对于服务主体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需要账务调整的当天要完成。
(五)提供咨询服务。为服务主体单位的业务往来、预算绩效等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开展会计核算。
(二)按时完成定期报表,部门决算和政府会计报告填报工作
(三)及时整改单位提出的问题和会计核算中发现的错误
(四)财务代理服务人员主动与服务主体单位联系,对于单位提出对于会计核算有疑问时,热情及时答复。
(五)做好会计资料保管
(六)服务单位过程中如报账会计发生变动,必须通知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并做好交接工作。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数量:(略)
服务期限:(略)
服务地点及工作时间:
1、服务地点为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2、代理记账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代理记账人员休息时间由采购人安排。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同时登记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每月日常对账。自委托单位交接原始凭证日起,1-2个工作日内保证质量完成账务核算,月度结束4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的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填报期限完成编制工作,向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提供财会、预算绩效业务(事前绩效、绩效监控、绩效目标)指导和培训。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应严格按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要求开展会计核算,不能弄虚作假,不能作假账,若有上述行为,每发现一起扣5分。
2、是否按照要求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应财务收支情况,认真审核报销单据,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出现重大偏差,每发现一起扣1分
3、对于未能及时完成定期报表的情况、每发现一起扣0.5分
4、未能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完成时间完成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政府会计报告填报工作,每发现一起扣2分。
5、没有及时整改单位提出的问题和会计核算中发现的错误,每发生一起扣1分
6、报账会计应主动与服务主体单位沟通联系,态度真诚,有礼,若被服务单位投诉,并经核实属于中标方原因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7、积极配合单位财务审计及检查工作。对于服务主体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需要账务调整的要及时完成。如未完成每发现一起扣0.5分
8、对服务主体单位的会计档案,统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装订、保管。若非人为因素影响而超期限移交会计资料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9、日常工作中注意原始凭证,会计资料的保管,若由于中标方的原因造成资料丢失的,每丢失一单扣2分
(略)、中标方在服务期内若发生工作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若没有及时通知并做好交接,每发现一起扣1分。
考核说明:(略)
凡每季度考核总得分在(略)分以下的,采购单位可对中标方进行经济处罚。总得分在(略)分以下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人员岗位要求:
(1)本项目拟需从业会计人员7人;(含负责人1人)
(2)具有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并有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和财政部门决算工作经验,熟练操作预算一体化软件,了解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业务相关知识;
(3)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数占总人数(略)%以上;
(4)拟派人员资质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的,采购人有权决定更换人员。
(5)投标人保证拟派人员稳定性,投标人要承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人员不能随意流动,不经采购人批准不能随意更换。采购人同意更换的,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并且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及开标现场递交投标备份文件(U盘)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略)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