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产生竞价,在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后,成都农交所大邑分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领取要求:(略) 3.以下情况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委托方及成都农交所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①.意向承租方未按公告及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查验未通过的; ②.意向承租方的网络报名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③.意向承租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报名和参与竞价的; ④.其他根据法律法规竞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的。 4.注意事项 ①.租赁起租日以标的物交割日/或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②.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租前仔细阅读本项目招租公告,意向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 ④.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租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租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以现状交付。在竞租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