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丹阳山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由秭水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及自筹。本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1)水源工程:(略)
(2)提水工程:(略)
(3)输配水工程:(略)
2.2招标范围:(略)
2.3履约期限:(略)
2.4质量目标:(略)
2.5安全目标:(略)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略)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其中1人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略)
③监理员1人:(略)
④以上人员应提供(略)年(略)月-(略)年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4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9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定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根据宜水发[(略)]7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