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略)年政务大厅窗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略)年政务大厅窗口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略)年3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 交易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第一标段名称:(略) 第二标段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注:(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注:(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 公告媒体:(略) 3.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略) 5、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