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略)〕(略)号)、《关于下达(略)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略)〕(略)号)、《关于下达(略)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略)〕(略)号)要求,高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了《高县(略)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方案》《高县(略)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第二批)实施方案》,以上方案已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
?
附件:(略)
2.高县(略)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第二批)实施方案
?
高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3月4日 ???????
?
?
附件1
高县(略)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
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略)〕(略)号)、《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略)〕3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略)〕(略)号)及相关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标、地点
(一)总目标
对全县畜禽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略)%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略)%以上;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动物防疫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略)%。
(二)项目实施地点
全县(略)个镇
(三)实施时间
(略)年3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二、资金计划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计划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略)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略)〕(略)号),下达高县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略).(略)万元,下达高县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略).(略)万元,共计(略).(略)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采购动物免疫疫苗、采购动物防疫消毒物资、购买防疫服务、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人畜共患病防控、动物疫病流调监测、培训、宣传及资料印制等。
三、资金使用概算
(一)动物强制免疫(预计资金(略).(略)万元)
1.强制免疫疫苗。根据高县(略)年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及资金计划,结合现有疫苗库存,(略)年强制免疫疫苗计划采购禽流感疫苗(略)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略)万毫升、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3.5万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1.2万头份;预计资金(略).(略)万元。
2.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直补。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略)年修订)的通知》(川农发〔(略)〕(略)号)要求,对符合申报直补资格的养殖企业给予补助,预计资金9万元。
3.基层防疫服务。全县(略)个行政村,按每个村配备1名村级防疫人员,每个人(略)元/年预算(含年度考核(略)元/人),预计购买(略)年防疫服务费(略).(略)万元。
4.其他防控工作等经费。强制免疫应激反应补助、防疫物资搬运、疫病监测、血清采样补助等费用,预计资金3万元。
(二)常用动物防疫物资储备(预计资金(略).(略)万元)
地方计划免疫病种疫苗:(略)
(三)开展动物免疫技术和采样等培训(预计资金4.5万元)
组织全县镇、村两级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动物免疫技术培训和样品采集培训(含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培训),以及官方兽医等培训,宣传、资料印制等,预计资金4.5万元。
(四)无害化处理(预计资金9万元)
补助养殖环节对病死猪只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或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预计资金9万元。
合计补助经费(略).(略)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分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相互调节统筹使用。
四、保障措施
落实项目实施责任,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做好工作指导,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并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擅自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
?
?
附件2
高县(略)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
补助经费(第二批)实施方案
?
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略)〕(略)号)、《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略)〕3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农〔(略)〕(略)号)及相关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一)实施内容
对全县畜禽进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达(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略)%以上,抗体合格率达到(略)%以上;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动物防疫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略)%。
(二)项目实施地点
全县(略)个镇
(三)实施时间
(略)年7月(略)日—(略)年5月(略)日
二、资金计划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计划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略)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略)〕(略)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略)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略)〕(略)号)下达高县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略).(略)万元,其中强制免疫经费(略).(略)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3.(略)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采购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资金使用概算
(一)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预计资金(略).(略)万元)
计划采购1批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预计资金(略).(略)万元。
(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预计资金6.(略)万元)
计划根据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流调监测情况对全县农贸市场等重要场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预计资金6.(略)万元。
(三)无害化处理(预计资金3.(略)万元)
补助养殖环节对病死猪只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或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预计资金3.(略)万元。
合计补助经费(略).(略)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分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相互调节统筹使用。
四、保障措施
落实项目实施责任,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做好工作指导,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并接受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擅自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