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瓦提镇团结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阿瓦提镇团结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阿瓦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瓦发改批[(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瓦提镇人民政府,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施工1个合同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施工合同段
公路等级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阿瓦提镇团结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段
四级
新建团结村4.(略)公里村级道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阿瓦提县镇团结村
注:(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合同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桥梁的工程项目要求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桥梁施工经验),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不能有在建项目,已录入“信用交通·新疆”(https:(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略)年3月5日至(略)年4月2日(略):(略)
4.2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预备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根据《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 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固化加密的投标文件直接上 传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化招投标平台(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栏目)。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 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
(https:(略)
5.4 请各潜在投标人参照《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准备本次投标工作 (https:(略)
5.5 “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企业)》( https:(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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