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工程计价方式:(略)
3.报价原则:(略)
4.竞选报价应包括并不仅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略)
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7.报价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
9.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略).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范围的规定,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的要求予以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作为竞选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规定计量的合格的工程量。
(略).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为(略).(略)元(大写:(略)
本工程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对成交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清标。若发现成交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磋商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在工程结算时采购人将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按照成交人所报总报价与本工程的总价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调,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按成交人违约处理。
(略).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1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略)版)》(渝建管〔(略)〕(略)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略).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略)-(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略)版)》(渝建管〔(略)〕(略)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略)〕(略)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
(略).3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略).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成交后不再做调整。
(略).材料费
(略).1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成交人采购供应。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技术参数、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检测报告等品质证明材料,报经监理单位和采购人批准后方可用于工程。所有设备必须经监理人和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才能用于工程中并得到计量。
(略).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供应商已将施工期间的料价格涨跌风险考虑其中,成交后在结算时不调整。
(略).3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略).4本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场地临时占地的相关协调费、材料运输距离、仓储、保管、库损、二次转运等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略).5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五日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成交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采购人认质、封样(如有必要)后成交人方可采购进场。
(略).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略).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略)
(略).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略)
(略).规费、税金、竣工档案编制费:
(略).1规费:(略)
(略).2税金:(略)
(略).3竣工档案编制费:(略)
(略).其他说明
(略).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成交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略).2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自行做好与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当地群众矛盾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略).3成交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网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恢复或赔偿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场内水电安装管理费用及电讯线路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略).4施工期间安全由成交人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赔偿。
(略).5供应商填写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拆除部分的建渣清运、材料场内二次转运等因素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用,以及由于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批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场地狭窄产生的人、机降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