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为苏州工业园区环卫信息化监管系统提供运维或为苏州市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测评的供应商,以及与上述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及其他相关的采购活动。
4、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如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略)
8、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