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并电子签章);注:(略) 3.1.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 3.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扫描件(带二维码验证)(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2、公司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略)年或(略)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7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8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扫描件,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9投标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许可,具有开展财产保险服务业务资格(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经营许可证明扫描件或公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只接受一名保险代理人参与采购的申请。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