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略)-(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略)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略)-(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水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乳制品、各类辅料等。 | (略) | (略)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注:(略)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有效期内)。。
注:(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