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略)号3号采编楼(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表
包组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区局机关、金融大厦办公点食材配送采购 | 1 | 项 | (略) |
2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金隆路、大岗镇、东涌镇、横沥镇、万顷沙镇办公点食材配送采购 | 1 | 项 | (略) |
2.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每个包组分别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配送服务,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和配送及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中标规则:(略)
3.本项目各包组均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略)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或服务。
5.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包组1、2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1)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略)%且不高于合同金额的(略)%。
(2)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可不采取分包。如供应商采取分包,只能将适宜分包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不高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略)%。
如采取合同分包方式的:(略)
如采取不分包方式的:(略)
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者,供应商凭《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本招标公告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者,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注意:(略)
(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官网(www.makechanges.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