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略),(略).(略)元,为街道办事处提供早、午餐包含:
1、服务费用构成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及福利费、交通补助费、住宿补助费、加班费、服装费、管理费、办公费用、税费等中标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项目下全部义务所需的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须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
2、低值消耗品,见服务需求(五)
3、食材,见服务需求(六)。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履约服务期限:(略)
(二)采购人要求
1.食堂供餐要求:
中标人需按要求提供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早、午餐用餐服务,可在与甲、乙双方协商的前提下在采购人额外支付相关费用的基础上,负责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用餐保障。中标人提供的餐食服务需符合采购人标准,所提供菜谱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2.食堂人员要求:
厨师长 1名
要求:(略)
面点师1名
要求:(略)
水案1名
要求:(略)
其他各岗位人员类别及数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配备,所有工作人员劳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设定标准并承担且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及工伤等事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餐饮服务方式:
(1)经营模式:(略)
(2)采购人职责范围:(略)
(3)中标供应商职责范围:(略)
(4)中标供应商服务内容及要求:(略)
(5)食堂排油烟机、蒸饭箱、保温饭台、豆浆机、冰柜、消毒柜等所有用电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维修。排油烟机每年清洁不少于2次。
严禁中标人承接采购人委托之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不得将承包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服务管理要求:(略)
(三)监管考核
1.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有监管权,并根据考核办法支付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月支付。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接受采购人日常和常规的业务考核,服从考核结果。
2.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工资不能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人员配备需在采购人备案。
3.重大事项等需对采购人进行报告。如人员调整,事故报告等。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伙食特点,提前组织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中标供应商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健康体检一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出现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若出现各种劳务纠纷中标供应商应按其内部管理制度按流程处理,不得出现服务人员未通过中标供应商直接与采购人沟通或交涉的情况,若中标供应商违反管理制度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委托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涉及区域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调整或物品物价波动等,所聘用服务人员工资应履行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委托期人工和物价的变化带来的服务成本变化及承担变化后果,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5.对于中标供应商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6.中标人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7.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
8.保证提供的厨师、服务人员技能高、政治可靠,确保食堂服务质量。
(五)低值消耗品目录(包含但不限于):(略)
(六)食品要求:(略)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中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附件 1:(略)
1、蔬菜类:(略)
2、新鲜肉类:(略)
3、鲜活水产类:(略)
4、鲜蛋类:(略)
5、水果类:(略)
6、配菜类:(略)
7、腌菜类:(略)
8、干杂类:(略)
9、豆制类:(略)
(略)、调料类:(略)
(略)、食用油:(略)
(略)、大米面粉:(略)
(略)、奶制品:(略)
(七)交货时间
提供配送品种、时间、供应量要及时、安全、准确无误。每天早6点(略)分之前将当日所需食材、物品安全无误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品送到后,经采购人食堂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食品无条件退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八)价格要求
1、中标人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2、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3、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中标方要按照采购人每年的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通过“(略)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未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略)分钟、二次报价为(略)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或远程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