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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已按上述要求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联系方式,未通知到,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3月(略)日(略)时起在淘宝网(网址:(略)
变卖标的:(略)
标的物介绍:(略)
标的物面积,使用现状等情况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房地产估价结果明细表》。
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
2.本次变卖范围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室内装饰装修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3.据向物业了解,因标的物处于开发商名下,还未交付物业公司,截至(略)年(略)月(略)日暂无欠缴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标准:(略)
4、本次变卖标的物系一个总证,未办理单独产权证书,标的物实际面积、权属、用途以及具体界限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平面图和实测),能否办理分户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无法过户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
评估价:(略)
二、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起拍价),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重要提醒:(略)
六、特别说明:
1、据向物业了解,因标的物处于开发商名下,还未交付物业公司,截至(略)年(略)月(略)日暂无欠缴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标准:(略)
2、本次变卖标的物系一个总证,未办理单独产权证书,标的物实际面积、权属、用途以及具体界限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平面图和实测),能否办理分户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无法过户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卖标的物按现状进行交付,存在一定期限,请竞买人注意。
4、本次变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存在案外抵押权人登记,但电联双方均称抵押债务已清。
5、税费负担情况:(略)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6、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8、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略)、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略)、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略)、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略)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负担。
十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略)
特别提醒:(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服务:(略)
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