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瓯海中学教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包括:(略)
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③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浙江省外投标供应商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7月1日、(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4.其他事项:(略)
(2)投标准备:
1)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审核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
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略)
办理流程详见:(略)
3)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略)
(3)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投标文件的制作:(略)
(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6)投标文件的解密:(略)
(7)具体操作指南:(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电子邮箱:(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