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鹤翔园四期综合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均要求包括“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略)
答:(略)
(2)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安徽省外地区(如山东、江苏等)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行政审批局”等,请问,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答:(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略)
答:(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略)
答:(略)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注(1)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备注中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的要求”。
请问:(略)
答:(略)
5、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答:(略)
6、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如某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变更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略)
答:(略)
7、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请问:(略)
答:(略)
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