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焦土港东段整治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焦土港东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及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泰兴市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焦土港东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略)
各阶段勘察设计周期要求具体为: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略)天内完成项目整河流系统治理方案;
(2)跟整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同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略)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同步提交报财政部门审核的概算;
(3)自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之日起,(略)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技术文件;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略)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勘察资质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用等级要求:(略)
(5)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6)技术负责人要求:(略)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略)
(8)勘察负责人要求:(略)
(9)勘察设备要求:(略)
((略))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略)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略)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 |
9.勘察负责人 | / |
(略).勘察设备 | / |
(略).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略))项规定 |
(略).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2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退休证书、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拟派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须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为便于核查,建议社保缴费证明清单按人分别提供,不需提供总表。 |
(略).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略).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1项规定 |
(略).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略).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略)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略)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略)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略)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略)
注:(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8.4分值构成
A:(略)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 | 资信业绩 | (略) | |
1 | 投标人业绩 | 4 | 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投资规模达(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须包含河道整治)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业绩)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3 | 项目负责人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概算投资规模达(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须包含河道整治)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 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中不能反映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相同时,不重复计算得分。 |
3 | 认证管理体系 | 3 | 投标人通过ISO(略)质量体系认证、ISO(略)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含勘察设计),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注:(略) |
B | 技术标 | (略) |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略)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得(略)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略) | 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得(略)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项目组织机构 | 2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3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3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工程概算投资编制方案 | 3 | 概算投资编制方案完整合理、采用规范有效,最高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方案优化比较 | (略) | 对工程项目的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得(略)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4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暗标的要求如下:(略) 备注:(略) |
C | 投标报价 | (略) | |
1 | 投标报价 | (略)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略)分;偏差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浮1%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1分。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最多扣到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
D | 其他部分 | (略) | |
1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历 | 4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证书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或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证书得2分。 备注:(略) |
2 | 专业人员配置 | (略) | 主要专业负责人配置: 1、地质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 2、测量测绘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 3、水工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格证书得2分; 4、规划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资格证书得2分; 5、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资格证书得2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证书得2分; 7、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 备注:(略) |
9.其他内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略)
9.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略).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备注
1、本项目监督部门:(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