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总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数量:(略)
最高限价(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略)
3、施工范围:(略)
4、质量要求:(略)
5、安全要求:(略)
其他需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略)
开启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略)
2)响应准备:(略)
3)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4)响应文件的制作:(略)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
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略)
9)响应文件的解密:(略)
(略))具体操作指南:(略)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