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1:(略)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略) 1、近三年((略)、(略)、(略)年度或(略)、(略)、(略)年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 注:(略) 附录3:(略) 投标人近 5 年(即交工时间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一条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2、一座长度大于(略)米的新建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注: ①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图资料不予认可);截图的内容应完全反映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②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包含上表技术指标的一个项目,也可由两个不同的项目组成。 附录4:(略) 1、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没有被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略)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 级,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略)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按国家、湖北省、恩施州联合惩戒的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落实意见,被禁止参与投标的。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附录5:(略) 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①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图的内容应完全反映上述人员业绩要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②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包含上表技术指标的一个项目,也可由两个不同的项目组成。 ③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6:(略) 专职安全员(1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