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美国青少年来华研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略)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仅允许供应商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提示:(略)
注:(略)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略)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网址):(略)
磋商时间:(略)
评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3)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规定执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对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或者**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或工程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6)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信用记录:(略)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略)
2)查询渠道:(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略)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5)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