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4.(略)) | 企业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建类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公寓、仓储类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0~4.(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建类建筑设计项目(不含住宅、公寓、仓储类项目,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在本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企业评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方案思路(0~7.(略)) | 总体设计方案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充分阐述设计方案思路和设计策略,与周边环境协调,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项目认知(0~7.(略)) |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使用需求和特点,对本项目上位规划、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场地现状基本情况、设计任务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建筑功能(0~7.(略)) | 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科学合理;建筑设计方案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符合项目产业定位与工艺要求。(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平面方案布置满足生产需求(0~8.(略)) | 工艺平面布局合理,发动机试验、试制工艺流程方案可行。(优=8.(略);良=7.(略);中=7.(略);差=6.(略);无=0) |
| 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0~7.(略)) |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设计方案符合本项目建筑的功能要求,景观设计方案体现建筑特征。(优=7.(略);良=6.(略);中=6.(略);差=5.(略);无=0) |
| 质量控制(0~6.(略)) |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成本控制(0~5.(略))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进度计划(0~5.(略))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合理化建议(0~8.(略)) | 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发动机试验、试制设备等描述及参数规划,相应的水、电、气工艺能耗表合理。(优=8.(略);良=7.(略);中=7.(略);差=6.(略);无=0) |
| 后续服务(0~5.(略))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2.(略)) |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 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企业奖项(0~2.(略)) | 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建筑设计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建筑设计奖项的得1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