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4.(略)) | 投标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建安合同造价或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供、输)水管道(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4.(略))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建安合同造价或总投资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供、输)水管道(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1个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勘察设计方案(0~6.(略)) | 工程整体思路及方案是否系统、清晰、合理、是否能确保工程达标。①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所采用的勘察设计思路、技术路线、技术措施整体上科学、合理,可行;②对本项目的认识清楚、理解全面。(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略)) | 对项目自然条件、现状条件、空间环境有充分的认知。(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改造设计方案(0~6.(略)) | 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阐述设计原则、理念、思路,对各片区各小区供水管网及压力变送器、噪音监测仪、流量计及智能水表等智能化设备现状进行分析并给出合理改造方案。(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勘察方案(0~6.(略)) | 市政供水管线勘察布点平面方案要求合理可行。(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经济分析(0~6.(略)) | 投资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内容完整、保障措施得当,符合设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编制深度要求。(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质量措施(0~6.(略)) | 针对如何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的措施及考核机制明确、管理得力。(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成本控制措施(0~6.(略)) | 勘察设计中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解决方案(0~6.(略)) | 阐述本项目勘察设计中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限额设计管控(0~6.(略)) | 针对招标人总投资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阐述如何做好限额设计管控。(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材料选用(0~6.(略)) | 本项目材料选型的合理性。(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后期服务(0~5.(略)) | 后期服务方案的合理性。(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名(0~3.(略)) |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满分3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 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道路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勘察专业人员2名(0~4.(略)) |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造价人员1名(0~2.(略)) |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
| 奖项(0~2.(略)) | 投标人自(略)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市政给(供、输)水管道(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1分,省级(直辖市)奖项的得1.5分,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满分2分。(勘察设计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颁发的。限评1个获奖证书,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