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略),(略),(略)元。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有效的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施工单位要求:(略)
3.投标人须具备或委托具备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略)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声明)
5.财务要求:(略)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7.其他要求:(略)
8.投标人不在《东江不合格供应商库及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询:(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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