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邀请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零星维修供应商项目(二次)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白城市分公司零活维修项目,预算(略)万元,具体内容见清单,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二)技术(服务)规范:(略)
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询比文件所列的服务规范要求,结合国家现行有效、行业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若招标文件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以询比文件要求为准;若询比文件未明确但国家/行业有强制性标准的,须同时符合该强制性标准),对所有条款进行逐条书面明确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资质证明等)作为支撑。
2)若经评审小组评审或后续核查发现,投标人的响应存在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无效或其他瑕疵,导致无法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本询比文件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若已成交),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增加、项目延误损失、第三方索赔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3)采购人已在询比文件中明确列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对自身履约能力及响应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因投标人自身疏忽、误解或故意隐瞒导致的响应不符合要求,相关责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三)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或 员工须使用邮储银行卡作为工资卡。
(四)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预算:(略)
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工程结算总价×成交折扣系数为最终工程价款。
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二)服务期限:(略)
注:(略)
(三)标包划分:(略)
注:(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二)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略)年1月至今)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近三年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略)
(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略)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六)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吉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九)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十)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出现一项以及一项以上一致时,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十一)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注:(略)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流程:(略)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8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略)元,供应商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略)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略)
七、唱价:
(一)唱价形式:(略)
(二)唱价时间:(略)
(三)唱价地点:(略)
(四)查看、确认唱价结果:(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