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略)-(略)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略)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拟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略)-(略)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方式:(略)
4、联系地址:(略)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略)
2、征集项目编号:(略)
3、征集项目简介:(略)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略)
5、采购需求:(略)
采购内容:(略)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1 | 采购包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是 否 |
技术参数及要求:(略)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略)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略)
|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1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单位 |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的采购 注:(略)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分包名称:(略)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参与征集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小企业参与征集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略) |
| 2 | 资格承诺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框架协议采购(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3 |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企业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4 | 经营场所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上的机动车维修地址应与经营场所地址相一致,并提供有效的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属于供应商的产权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5 | 关于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征集。 |
| 6 | 其他要求 |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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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1.本项目第一年总预算约为(略)万元,仅作为框架协议采购标值,但不作为最后结算金额,更不作为采购人与各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的金额。 2.维修单位可在入围供应商中任意选择供应商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按照实际维修时应以每部车辆的维修总金额(含工时费、配件费及材料管理费)乘以供应商入围时的折扣率作为最终的据实结算价。 3.服务期自定点维修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贰年,合同一年一签,入围供应商服务一年后,服务评价合格(标准以本框架协议及附件约定为准)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定点期限满且新一轮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未出来之前,入围供应商按原有签定的定点维修协议延续。定点期限满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期限。 。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略)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