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包一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包二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无在建项目;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7.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略).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略).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略).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黑名单处理。(须提供承诺书) (略).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略).已入围《聊城市分公司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补充入围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不接收报名。 (略).本项目兼投兼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