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钓鱼镇南芙蓉村(略)年占补平衡土方工程 (项目名称)
钓鱼镇南芙蓉村(略)年占补平衡土方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钓鱼镇南芙蓉村(略)年占补平衡土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自然资发((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兴化市钓鱼镇南芙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兴化市钓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恒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略)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略)
3.3.6信誉要求:(略)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略)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注:(略)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略)
5.评标办法:(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 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3—6 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 1 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8.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0 元整。
8.3、信用要求:(略)
8.4、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
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8.7、特别说明:(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系统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招标人地址: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项目负责人:(略) |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异议渠道:(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