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惠自营店商品(便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惠自营店商品(便利品)采购项目业主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招标人为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天惠自营店商品(便利品)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交货地点:(略)
2.4供货期:(略)
2.5入围原则:(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信誉要求:(略)
3.4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财务状况:(略)
3.6其他说明:(略)
3.7无拖欠新疆机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款的企业及关联人(承诺函);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略) 年 3 月 (略) 日 (略):(略)
提示:(略)
4.2 资格审查方法:(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略) 年 3 月 (略) 日 (略):(略)
5.2.领取地点:(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年 3 月 (略) 日(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8.2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