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江市三洲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仁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服务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 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略)
3.2 本项目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5 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放时间:(略)
4.2 下载方法:(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2日9时(略)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 (略) 号)5 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略)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9.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9.3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年3月(略)日
备注:(略)
附录一:(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资质 条件 |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勘察和设计资质:(略) | |
政府采购 特别资格要求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略)%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略)%。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 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
信誉 要求 |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略))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 |
财务 要求 | / | |
业绩 要求 | / | |
人员 要求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以下要求:(略) | 1 | |
技术负责人 | (1)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名称、专业、级别:(略) (2)近/年担任过(类似项目业绩描述) 负责人。 | / | |
…… | | | |
其他 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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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备注:(略)
2.政府采购工程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该类项目因落实了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5.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6.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