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略)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与S(略)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捆绑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略)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基础〔(略)〕(略)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略)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甘交许可〔(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略)张汶高速甘肃省赛尔龙至郎木寺(甘川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略)〕(略)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略)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许可〔(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中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略)
2.项目概括、招标范围以及资格条件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简介:(略)
2.3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略)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具体标段号、起讫桩号、监理业务及工程监理内容见下表:
| 标段号 | SGJL-1 |
| 起讫桩号 | / |
| 路线长度(km) | |
| 公路等级 | |
| 设计速度(km/h) | |
| 路基路面工程 | |
| 桥梁工程 | |
| 隧道工程 | |
| 公路机电工程 | |
| 其他 | 路衍经济①S(略)全线工作内容,不含机电工程、房建工程;②G(略)连接线工作内容,不含机电工程;③G(略)项目K0+(略)-K(略)+(略)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不含范围内路面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 |
标段编号:(略)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具体标段号、起讫桩号、监理业务及工程监理内容见下表:
| 标段号 | SGJL-2 |
| 起讫桩号 | / |
| 路线长度(km) | |
| 公路等级 | |
| 设计速度(km/h) | |
| 路基路面工程 | |
| 桥梁工程 | |
| 隧道工程 | |
| 公路机电工程 | |
| 其他 | 路衍经济①G(略)项目K(略)+(略)-K(略)+(略)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不含范围内路面工程、机电工程;②G(略)项目全线(不含连接线)的交通工程;③S(略)项目全线和G(略)项目全线的房建工程(服务区、收费站、值班用房等)。 |
标段编号:(略)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具体标段号、起讫桩号、监理业务及工程监理内容见下表:
| 标段号 | SGJL-3 |
| 起讫桩号 | / |
| 路线长度(km) | |
| 公路等级 | |
| 设计速度(km/h) | |
| 路基路面工程 | |
| 桥梁工程 | |
| 隧道工程 | |
| 公路机电工程 | |
| 其他 | 路衍经济①G(略)项目K(略)+(略)-K(略)+(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含范围内交通工程;②G(略)全线(不含连接线)路面;③S(略)全线机电工程(含外供电)、G(略)全线机电工程(含外供电)。 |
2.4服务期限:
标段编号:(略)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略)
| 招标类型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个月) |
| 施工监理 | 施工阶段 (含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 | 施工期: | (略) |
|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缺陷责任期: | (略) |
| (总服务期限)合计:(略) |
标段编号:(略)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略)
| 招标类型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个月) |
| 施工监理 | 施工阶段 (含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 | 施工期: | (略) |
|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缺陷责任期: | (略) |
| (总服务期限)合计:(略) |
标段编号:(略)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略)
| 招标类型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个月) |
| 施工监理 | 施工阶段 (含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 | 施工期: | (略) |
|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缺陷责任期: | (略) |
| (总服务期限)合计:(略) |
2.5机构设置:
施工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项目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监理工地试验室设置情况见下表:
| 标段号 | 监理机构设置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略) |
| SGJL-1 | 监理工地试验室 | 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略) | 驻地办工地试验室:(略) |
施工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项目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监理工地试验室设置情况见下表:
| 标段号 | 监理机构设置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略) |
| SGJL-2 | 监理工地试验室 | 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略) | 驻地办工地试验室:(略) |
施工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项目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监理工地试验室设置情况见下表:
| 标段号 | 监理机构设置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略) |
| SGJL-3 | 监理工地试验室 | 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略) | 驻地办工地试验室:(略)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SGJL-1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本次招标SGJL-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本次招标SGJL-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2
3.3 在甘肃省甘肃省(略)年度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略)年度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结果确定;投标人尚无全国和省级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失信记录,其信用等级应当按A级对待;若有失信记录,视其严重程度对投标人按B级及以下对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略)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略)
4.3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略)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5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略)
4.6 其他补充内容:(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https:(略)
5.3 网上开标时间:(略)
5.4 开标系统网址:(略)
5.5 项目G(略)张掖至汶川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与S(略)碌曲至久治(青海)高速公路尕秀至玛曲段捆绑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5.6 其他补充内容:(略)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