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1.所投产品有效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1.1一类医疗器械:(略)
1.2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略)
2.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进口产品除外)
3.供应商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1一类医疗器械:(略)
3.2二类医疗器械:(略)
3.3三类医疗器械:(略)
3.4.供应商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已进行豁免备案,供应商仅需提供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