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略)-(略)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略)〕(略)号)、《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略)-(略)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我区(略)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合(略)年我区实施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及对象
(一)补贴对象:(略)
(二)补贴范围和金额:(略)
(三)注意事项:(略)
1.要确认所购买的农机为广东省补贴机具名录范围;
2.经销企业需具备生产企业在系统授权的补贴资格;
3.提交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上述原因未能够享受补贴的,由补贴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补贴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
(一)申请材料
1.购机者为个人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略)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个人)》(附件3);
(2)购机申请人本人彩色一寸照片(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4)土地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5)购机发票原件或自行打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返还给本人);
(6)原则上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2.购机者为组织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略)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组织)》(附件4);
(2)购机经办人彩色一寸照片(1张);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4)土地承包合同书(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5)提供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返还给本人)。
(二)申请方式
为方便农户购机,结合我区实际,农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购机及申请方式:
1.自主购机:(略)
2.统一配送:(略)
(三)初审
在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审核申报资料。初审通过的购机者,镇(街道)农机工作人员协助将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系统(http:(略)
录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如下:(略)
1.信息填写:(略)
2.申请打印:(略)
3.申请复核:(略)
4.机具核验:(略)
5.纸质材料报送:(略)
(四)终审
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终审,在《(略)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盖章。
(五)公示
在资金兑付前,区农业农村局将所受理的申请购机信息在区农业农村局官网和“广东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补贴情况公开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办理资金兑付手续。
三、进度安排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申报,原则上每季度提交一次申请材料至区农业农村局,(略)月(略)日前提交全年申请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方案,把好初审关,并将农机补贴工作明确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要保障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广泛宣传。各镇(街道)农机负责人员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将最新政策及时宣传到农户,积极发动农户申请补贴。
(三)有序兑付。每年申报补贴总量与当年上级财政下达补贴资金规模挂钩。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原则上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办理、兑付补贴。各镇(街道)经办人员要向农户解释清楚。
(四)规范操作。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应按照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及时告知农户。
(五)其他事项。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执行中有本方案未尽事项,请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略)-(略)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略)〕(略)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略)-(略)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略)〕(略)号).pdf
附件2.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略)-(略)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略)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4.(略)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组织).doc
附件5.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的通知.zip
附件6.顺德区(略)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经营组织基本情况汇总表(个人及组织).xls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3月9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