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医院污水处理设备设施更新项目院内调研公告
一、项目概况:
南京市第一医院长乐路院区及南院共2台曝气机、长乐路院区PE药剂储罐1个。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报名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能为医院保守技术秘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文件接收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行为、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报名人应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
三、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四、实地勘察
本项目必须实地勘察。
联系人:(略)
勘察时间:(略)
五、报名:
1、报名院内调研文件由商务、技术、报价三部分内容组成,合订成册后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
2、报名调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3、报名地点:(略)
六、调研形式
医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现场密封报价。。
七、调研时间
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函参与调研。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报名公告媒体发布,报名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第一医院官网或公告栏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