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拟采购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需求:
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开展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2.负责医院床位数(略)张,院内两院区医疗废物收集点2个(五象院区床位数(略)张,收集点2个;青秀院区床位数(略)张,收集点1个)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
3.要求每天至少清运1次,做到日产日清,每天晚上(略):(略)
4.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5.服务费用按年报价,服务期3年。服务费用包含车辆和司机并自行承担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医院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调研材料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印章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
2.有意向进行调研的供应商可来我院进行现场询问,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五、调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版:(略)
2.2纸质版:(略)
备注:(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