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定区永定河流域垃圾填埋场治理与场地修复工程已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略)﹞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建设规模:(略)
招标人可根据建设需要、规划需求、项目审批情况等按规定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部分子项或部分建设内容进行甩项、调整,招标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4.投资总额:(略)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略)
2.5.2.内容:(略)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略)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至(略)-(略)-(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略)
7.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略)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略).(略)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略)电子签章授权-盖业主公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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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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