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入围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方法一:(略)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 家(R?般不少于(略)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略) 家(R?般不少于(略)家,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初步评审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略) 信用评价:(略) 投标报价:(略) 投标报价合理性:(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2 分。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5 页 | 1 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 页 | 1 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 页 | 1 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 页 | 1 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略) 页 | 1 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略)页 | 3分 |
2.3.4(2) | 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略)。 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放的最新一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公告。具体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 4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略) | (略)分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报价合理性评审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1 分 |